东发改投审〔2026〕47号
****改革局关于**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6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625-17-01-29468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位于**县半江镇,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75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半江镇范围内约105处的民居屋顶及民居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包括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区域一:1.外墙面粉刷(红砖墙面)、防水涂料796.24平方米;2.50厚彩钢岩棉板2495.11平方米;3.铝塑板包柱775.56平方米;4.铝塑板包柱镀锌方通钢骨架8.79吨;5.屋面铝塑板封底2639.24平方米;6.屋面铝塑板封底镀锌方通钢骨架19.32吨;7.平面广告牌398.8平方米;8.拆除铁皮棚1773.66平方米;9.**树脂瓦屋面1719.88平方米等建设内容。
区域二:1.金属格栅窗218.11平方米;2.铝塑板包柱255.78平方米;3.屋面铝塑板257.16平方米;4.拆除铁皮棚3048.15平方米;5.**树脂瓦屋面3053.05平方米;6.钢梁18.82吨等建设内容。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99.36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6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8万元、预备费用18.03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概算审核确认函》(委托审核编号:****)。
六、请按照《****改革局关于**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审〔2025〕270号)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半江镇城乡风貌提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