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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2MABNQC248R | 建设单位法人:王振宇 |
| 王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淄****村委东1100米 |
| 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1-C3011-水泥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村委东1100米 |
| 经度:118.09066 纬度: 36.6910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7 |
| 川环报告表〔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2MABNQC248R001P |
| 2024-04-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610 |
| 1480 | 运营单位名称:数字(山****公司 |
| ****0302MA7DN22Q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智****公司 |
| ****0302MAC****97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5-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罗村镇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区鸿坤水泥厂原有厂区,投资16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产能置换方****信息化厅公告,拟建1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占地36961平方米,购置3.8x13m球磨机,DFG1600X1400/1700X1200型辊压机,TS-4000型预粉末磨选粉机等,产品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1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一期项目主要建设水泥配料站、水泥粉磨、水泥汽车散装、水泥包装、筒仓等,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一期项目生产设备满负荷运行可达到普通硅酸盐水泥110万t/a的设计产能。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接收-破碎-筒仓上料-配料-粉磨预处理-水泥磨-入库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接收-筒仓上料-配料-粉磨预处理-水泥磨-入库包装 |
| 本次分期验收不涉及原料破碎(鄂破+锤破)工艺及产污环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产过程、原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有****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 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全部回用;****设备厂家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产过程、原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有****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 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全部回用;****设备厂家回收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过程、原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上料、粉磨预处理、水泥磨、水泥成品库、水泥散装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营运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2)16号)中的要求“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mg/m3”;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17.16吨/年以内。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本项目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过程、原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上料、粉磨预处理、水泥磨、水泥成品库、水泥散装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降尘。各排气筒排放浓度均满足《**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2]16号)中的要求“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项目水泥磨机生产过程中需对水泥磨进行冷却,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少量循环排污水经收集后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厂区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对厂界四个点位2天的昼夜间监测数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57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2~46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设备维护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一期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6.653t/a,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颗粒物:17.16t/a)。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企业已于2024年5月13****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370302-2024-028L)。 企业已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一期),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综上所述,****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一期),所涉及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可纳入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 项目建设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编号:****0302MABNQC248R001P)。 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未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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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653 | 17.16 | 0 | 0 | 6.653 | 6.6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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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 《**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2)16号)中的要求“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mg/m3”; | 生产过程、原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上料、粉磨预处理、水泥磨、水泥成品库、水泥散装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排放浓度均满足《**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2]16号)中的要求“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 DA001熟料下料口及3、4#仓下计量皮带秤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DA002熟料仓除尘器顶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DA003混合材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DA004混合材下料口及1、2仓下计量皮带秤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DA005 V选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DA006 粉煤灰斜槽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DA007 水泥磨机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DA008 粉煤灰仓除尘器顶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DA009 矿粉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DA010 复合式混料机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DA011 2#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DA012 3#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DA013 散装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DA014 1#散装水泥装车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DA015 2#散装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DA016 5#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DA017 6#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DA018 11#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DA019 13#水泥仓顶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DA020 1#水泥包装机除尘器隙生番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DA021 2#水泥包装机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DA022 3#水泥包装机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DA023 水泥装车机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实测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其排放浓度均满足《**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2]16号)中的要求“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
| 1 | 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对厂界四个点位2天的昼夜间监测数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57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2~46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设备维护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企业已于2024年5月13****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370302-2024-028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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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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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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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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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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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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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