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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建初设〔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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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街道黄门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区******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区**街道黄门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资料收悉。设计单位是重****设计研究院****公司,负责人为杨健,执业印章号为****279-015。经我委审查,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项目位于**区**街道黄门村,为**区**街道黄门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工程,工程内容为**区**街道黄门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的景观工程。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13.07万元(以审定数为准)。其中:工程费用1631.49万元,基本预备费81.57万元。
三、**区自2021年起,**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应进行海绵城市设计。
四、公共场所应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节水器具。
五、管线布置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线条例》规定执行。
六、严格执行《**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一)按铜建委发〔2006〕153、〔2009〕85号文件精神规定,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建设部推广的八项新技术成果篇章。严格按《**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执行。
(三)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应严格遵守;确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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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