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4-03 15:40 至 2026-04-18 15:4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7278.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安路以东、双柳街南侧小柳庄 | |||
| 经度 | 114.936772 | 纬度 | 37.61066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1-30 至 2026-04-0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子龙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7227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斯坦****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姜保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889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皓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31****201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晶龙街428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地块概述 本次调查地块为**县2025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省**市**县****安路以东、双柳街南侧,四至范围:****路、南至小柳庄村地、西至小柳庄村地、北至双柳街。地块调查总面积27278m2,中心坐标为E114.936772°、N37.610668°。 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小柳庄村的农用地。根据《****关于**县2025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有关情况说明》,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历史卫星影像相互对照,整个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包括小麦、玉米和蔬菜种植,道路交通及村民居住。地块未进行过污水灌溉,历史上未存在过生产型企业,不存在工业固废堆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信息。 2. 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地块潜在污染因子为阿特拉津、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涕)、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多环芳烃、氨氮、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甲醛,潜在污染途径为垂直下渗、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和雨水淋溶。由于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且周边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轻微,因此地块受到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进行验证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涕)、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阿特拉津、石油烃(C10~C40)、氨氮、水溶性氟化物、氰化物、多环芳烃、甲醛。 3.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共2天,共计7个土壤监测点位,检测土壤样品16组(含2组密码平行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土壤样品中pH、砷、镉、铜、铅、汞、镍、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本地块土壤样品中检出因子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县2025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物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