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拟对****“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993
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生产项目
**县康驿镇东宋庄村东300米
****
******公司
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在现有隧道窑西侧新增一条隧道窑,原陈化库基础上**一座陈化库,更新及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其它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全厂标砖产能达到1.2亿块/年。
1、废气:上料、破碎、筛选、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烧结工序中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
2、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3、噪音: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采取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坯,除尘器、地面收集的粉尘,湿式除尘器收集的尘泥,沉淀池渣、脱硫石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