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王花芬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7(**)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时效性:****关于王花芬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7(**)
1.王花芬宗地位于**市那**福住宅小区D0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9.6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2.王禄耀宗地位于**市那大鑫海小区B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4.11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45米。
3.符泽宽宗地位于**市那大****侧那恁住宅小区D3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6.3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4.陈志文宗地位于**市那大控规44号街区鸿达住宅小区B3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5.2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5.许秀****中心大道开发区美扶区四街朝138号朝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8.54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以上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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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