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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二硫化物精馏工序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0日。
电话: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4月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二硫化物精馏工序设备改造 | ****开发区精忠路与**路交叉口 | **** | ****研究所****公司 | 公司拟投资560万元增加二硫化物精馏工序,不新增用地,不新增车间。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二硫化物精馏工序有机废气,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有机废气由蓄热式废气焚烧装置焚烧处理,焚烧后的尾气再经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45m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废水,不新增废水量。 3、本项目设备噪声采取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为改建项目,不产生新的固废,不增加固废产生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