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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所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依据《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诊所有限公司的备案申请,****医疗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起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卫生行政审批窗口,联系电话:0577-****0603,地址:****中心卫生行政审批窗口(罗阳镇**大道117号4楼)32号窗口。
医疗机构名称:****公司
医疗机构法人/主要负责人:谢小波
医疗机构地点:**县罗阳镇文化路27号-3-4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备案)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数:0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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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