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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3
| 项目名称 | **市洞村山泉天然饮用水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洞村乡涂塘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333.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龙 |
| 联系人 | 高晴云 | 联系电话 | 166****8830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166.59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1-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市洞村山泉天然饮用水建设项目,山泉天然饮用水生产厂区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155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饮用水仓库、饮用水生产厂房改造、员工宿舍改造、食堂改造、取水泵房改造工程、取水管道改造、水源地治理工程,以及天然饮用水生产设备、杀菌设备、储水设备、废水处理设备、配电设施、内部附件设施、生产设施的购置与安装,设计产能分别为500mL瓶装水每小时1800瓶、5L壶装水每小时1200壶、18.9L桶装水每小时1000桶。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及时对施工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处理。2.将有毒有害废弃物隔离存放,并予以标识。3.施工现场垃圾分拣站应尽量封闭,经分拣后的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 | ||
| 承诺:**** 张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