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项目名称:**开发区**明珠北侧规划道路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开发区**明珠北侧规划道路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①原招标公告中1.1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原招标公告中2.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现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工
电话:0553-****1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朱文锋
电话:139****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