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 项目概况 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或lill@ck.****.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要求 |
交货期 |
到货地点 |
质保期 |
| 1 |
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 |
4 |
在地下水监测井中长期、连续、原位自动监测温度、水位、电导率、pH、ORP、溶解氧、浊度、氨离子、硝酸根离子等关键水质参数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货 |
**或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
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货,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无。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或lill@ck.****.com。
方式:现场或邮件,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2026年4月16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③完整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记录》(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详见公告附件)
现场领购: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携上述资料纸质原件至指定地点。
邮件领购: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lill@ck.****.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项目编号)
(2)登记备案和获取采购文件:
上述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标书款(现场支付或转账支付,银行转账请注明公告所示项目编号),并提交支付凭证、完成登记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现场或快递)和电子版(邮件发送)。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标书款发票:缴费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3.评分方法:综合评估法
4.发布公告的媒介:****官方网站(www.****.citic)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鹏 010-****3369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大慧寺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李玲丽、刘通、张佳、符群慕; 010-****5198转608、612、610、606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丽;010-****5198转608,
邮箱地址:lill@ck.****.com。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3日
| 采购文件发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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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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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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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供应商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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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文件发售记录填写须知(供应商代表应了解并严格遵守本须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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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应商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须与实际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名称完全一致,如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更正须提****公司;供应商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同时为标书款发票必填项;因供应商登记信息有误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标书代写 2. 项目联系人须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或指定经办的本单位职员; 3. 联系电话须包含手机号码,并作为接收标书款发票(数电发票)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通知等文件,并作为接收标书款发票(数电发票)的邮箱;因供应商登记信息有误导致通知或其它文件不能及时传达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记录应完整填写,使用打印体或正楷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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