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鳌峰教学楼加固改造(施工)
补充通知02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中学鳌峰教学楼加固改造(施工)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部分:
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 ,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若采用工程担保保函,承包人应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若因招标人原因,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无息退给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及与补充通知1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时 间: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