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与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居家上门服务市场主体,纳入我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相关服务项目。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居家****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家庭服务、居家社区养老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完善的服务团队与上门服务能力,核心服务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的还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康复师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三)内部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服务流程、安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近 1 年内无重**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四)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管,严格执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标准与服务规范,恪守诚信、服务规范、收费合理。
(五)具备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能力,可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一项或多项服务。
三、服务范围与内容
参考居家上门服务清单(附件2)
四、申报材料
1.**县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
2.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健康证明及相应资质证书;
4.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材料;
5.近 1 年无重大事故、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以上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流程
1.报名受理:自2026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截止(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向****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遴选:民政局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择优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库。
六、其他事项
(一)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清退;服务机构因自身原因需终止服务的,应及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二)申报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
(三)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县彩虹路9号(**县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835-****863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县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申报表
2.居家上门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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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