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白家镇、杠家镇、周嘉镇、**街道、**镇、**镇、鹤游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5万亩,涉及白家镇三角村、**村、云山村,杠家镇**村、**村、凉水村、新花村、花园村、**村、**村、杠家村,周嘉镇飞龙村、建国村、玉皇村,****社区,**镇古佛村、迎春村,**镇金光村,鹤游镇高桥村、长坡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输配电工程,(5)其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2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591.59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施工工作。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2026年5月开工,2027年4月完工,2027年6月完成竣(交)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街道**南街15号 | 地 址: | **县桂西大道财富大厦十四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 电 话: | 139****4122 | 电 话: | 023-****6886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