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审批
广西-梧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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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2026-04-03 16:0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山

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964号)、《**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及《**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桂价费〔2012〕66号)等有关规定和精神,我委拟定了《****关于****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于5月3日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市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19楼**市发展****管理科(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848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关于****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

2026年4月3日


****关于****山

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管理处:

报来《关于制定****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保障游客和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964号)、《**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及《**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桂价费〔2012〕6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按附表规定执行。

二、你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附表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间你处要对**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集相关的财务核算资料,做好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表:****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

****

2026年 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山风景名胜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线路

票价

1

景区西大门——明珠塔、山顶平台

单程12元/人次

2

景区西大门——四恩寺、半山

单程6元/人次

3

半山——明珠塔、山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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