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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五云零碳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
| **县五云零碳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
| A02-124********388400H-****0330-000004-7 | ||
| 更正公告 |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县五云零碳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中3.5.2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现修正投标人须知正文中3.5.2条款如下:
3.5.2 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企业为2025****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无需**投标截止时间。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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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