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巴河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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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40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4-02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北部铁热克提乡,道路起点位于铁贾公路K8+350处,终点位于齐****牧场,起点地理坐标为E86°46′55.318″,N48°27′18.521″,终点地理坐标为E86°52′9.909″,N48°29′21.248″。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三级公路,设计车速40km/h,线路为双向两车道,长度8.624km,路基宽度采用8.5m,路面为砂砾石路面。全线建设3座桥梁,其中1座中桥,2座小桥;共设涵洞15道;起点处设置1出平面交叉工程。辅助工程为全线共设置积雪平台10段,长3360m;设置紧急停车带长50m,宽3.5m,渐变段前后各30m;浆砌片块石边沟、防


护加固、绿化、播撒草籽等边坡工程。临时工程为施工人员办公生活区、预制场、拌合站等,位于起点与铁贾公路交接处北侧,占地面积约为120985m2;临时弃土场设置于起点与铁贾公路交接处,用于铁贾公路与本项目交叉增设拓宽车道填筑路基,占地面积约为3285m2;施工便道0.85km,占地面积约为11980m2。供水由铁热克提乡拉运,施工现场用电由柴油发电机提供。同时配套建设洗车废水隔油池(5m3)、沉淀池(10m3)、三级防渗沉淀池(50m3)、防渗化粪池(50m3)等环保工程。施工沿线设置临时环保厕所。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33518m2。临时占地面积136250m2。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69%。

二、根据**众智安环****公司编制的《**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铁贾公路岔口-波勒巴岱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哈****委员会出具的《**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5〕77号)文件,本项目符合《**地区公路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阿行署发〔2021〕8号)、《**县交通运输“十四五”综合发展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部门手续。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等,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禁止捕食野生动物;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等。运行期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对路基边坡、弃土场等区域开展植被恢复,选用当地乡土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减轻道路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加强沿线生态环境巡查,禁止破坏周边林地、牧草地植被,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减少道路运营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移动式喷雾降尘设施,临时道路、拌合站、预制场地面采用砂砾石覆盖,运输道路定期洒水。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基础开挖等易起尘作业,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装卸高度,运输过程对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同时加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管理与维护。临时堆土场采取压实覆盖、定期洒水,周边设简易围挡 、防尘网;车辆选用优质油品,加强柴油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及尾气治理等措施;混凝土及水稳料拌合采用密闭进料,拌合机配备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口排放;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处置,减少占地和扬尘堆积;施工场地设专人负责物料处置、清运和堆放,防止二次扬尘。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预制场拌合站搅拌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的要求。运营期保持路面整洁;限制车速(设计车速 40km/h),加强道路日常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完好,减少车辆颠簸和扬尘产生;定期组织人员清扫路面和紧急停车带,保持路面整洁。避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严禁各类废水排入地表水水体。施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和洒水降尘;拌合站、预制场设置三级防渗沉淀池,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或拌合过程;移动式环保厕所中生活污水拉运至施工生产生活区50m3防渗化粪池后,定期由吸污车拉****水厂处理。****服务区、收费站等永久性建筑,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需做好路面径流管控:依托道路路基两侧边沟、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将路面雨水径流引入自然水体,避免径流冲刷携带污染物污染周边水环境。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科学制定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加强沿线交通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牧区路段),减少人为噪声干扰;严格执行40km/h设计车速限制,禁止车辆超速、超载行驶,减少车辆发动机和轮胎噪声。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弃土在道路旁临时堆存后运至弃土场,弃土场设置于起点与铁贾公路交接处,用于铁贾公路与本项目交叉增设拓宽车道填筑路基。弃土场设置完善的排水、防护、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剩余筑路材料、沉淀池沉渣等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住建****填埋场填埋,严禁乱丢乱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填埋场处理。****管理部门对路面和紧急停车带遗落物品及时清理、垃圾及时清扫,对边沟、涵洞等垃圾及时清理,做到路面无垃圾遗留,边沟、涵洞无垃圾堆积现象。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生产场地设置明显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等,并设防火通道,严禁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与地方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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