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革命遗址典型窑洞建筑研究性保护工程(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南二环西段395****广场8楼808室,更正为:**省**市**区南二环西段395****广场8楼808室。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2650,更正为:150****6382。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50****2650,更正为:150****6382。
1、“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14条“线下递交:一正3副,电子版4份”更正为“线下递交:一正一副,电子版2份”。
2、“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23条第2项内容更正为“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标书代写
3、“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27条特别提示,删除第(3)项内容,后续序号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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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小镇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911—****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二环西段395****广场8楼808室
联系方式:150****63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50****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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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