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萤石、重晶石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
| ****萤石、重晶石精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萤石、重晶石精加工项目由****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萤石、重晶石精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凉山州**市云甸镇沙关村三组 5、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2000m2。本项目在原址上建设萤石、重晶石生产线,建成后日处理萤石中矿3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凉山州**市云甸镇沙关村三组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135****402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壹号B座2701-270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771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项目建设单位电子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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