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排座四驱皮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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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2 16:42:24 截止时间:2026-04-09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2068

专业领域:其他

双排座四驱皮卡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军某部,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1 项目名称:双排座四驱皮卡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单价)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1

双排座四驱皮卡

325

14.08万元/辆

(含税价)

4576

(含税价)

合同订立后60日内具备交付条件

说明:

1.★本次的最高限价设为14.08万元/辆,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整机12万元(按47辆配备和278辆不配备独立暖风、冷启动辅助装置2种状态分别报价)、备件(满足3年期消耗需求)0.6万元且不超过整机报价5%、翻译费0.05万元、电台加改装费0.98万元、车顶进气管和钢制前防撞杠费0.45万元。

2.考虑后续不同批次需求各异,技术状态存在部分差异,后续根据不同批次需求视情选配备件、翻译(法文、俄文和英文等)、电台加改装以及进气管和钢制前防撞杠,并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3.★投标报价单价及分项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5.★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6.实际采购数量及配置以后续下达筹措通知等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是指关键、重要分系统,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生产厂家;物资工程服务领域:不得处于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领域军队采购网(含内、外网)发布的或军队有关单位通报的,暂停或禁止性处理期内];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生产。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2.2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具备装备承制能力条件但是尚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皮卡、运输车或同类产品,承制性质包括生产),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2)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和承制能力条件但是装备承制范围没有覆盖采购任务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4)的全部条件:

1)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生产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应在中标后60日内完成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问题整改验证合格,军事代表局已上报或审核同意上报推荐注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见),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3)不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8)的全部条件: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生产能力;

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皮卡、运输车或同类产品的生产;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7)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8)承诺中标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应在中标后60日内完成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问题整改验证合格,军事代表局已上报或审核同意上报推荐注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见),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4月2日起到2026年4月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层售卖区。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网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供应商账号后点击“寻找项目”,输入ZC开头的项目编号→立即参与→立即购标→付款方式选择“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携带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前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领取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场核验),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5.3 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是指关键、重要分系统,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生产厂家;物资工程服务领域:不得处于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领域军队采购网(含内、外网)发布的或军队有关单位通报的,暂停或禁止性处理期内];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5 提供下列(1)、(2)证明材料之一: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2)同时提供: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④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6月3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6月3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0

联 系 人:宋馥含、赵倩 联系电话:010-****9650、****9633

传 真:010-****9759

电子信箱:****@cntcidc.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信箱

传真:010-****8346(工作日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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