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00055 | 信息分类:批准结果信息 | |
| 批复 | 发文日期:2025-09-18 | |
| ****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25-09-18 | |
| ****发改委 | ||
| 废止时间: | ||
| **市**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城**白鹅食品绿色加工现代产业园展销馆及其智能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金发改审批〔2025〕512号 | 关键词:||
**市**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城**白鹅食品绿色加工现代产业园展销馆及其智能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六****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城**白鹅食品绿色加工现代产业园展销馆及其智能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城政〔2025〕125号)及《城**白鹅食品绿色加工现代产业园展销馆及其智能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后的《城**白鹅食品绿色加工现代产业园展销馆及其智能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区城**。
四、原则同意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在白鹅食品产业园5#配套办公楼一楼建设智能化白鹅展销馆,展厅装修建筑面积总面积1780平方米,分别为:
①序厅234㎡,其中接待区采用石膏板吊顶+木纹铝方通,墙面为无机涂料饰面及墙板,预留观景区域;接待序厅区采用石膏板吊顶+金属波纹板,墙面为金属穿孔板+碳晶板墙面;
②区域概况介绍区162㎡,采用石膏板吊顶+黑色铝方通,墙面为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金属穿孔板;
③白鹅产业区173㎡,采用石膏板吊顶+黑色铝方通,墙面为轻钢龙骨+石板造型;
④宣传推介区211㎡,采用石膏板吊顶+吊挂金属板,墙面为轻钢龙骨+石板造型;
⑤招商营商区212㎡,采用石膏板吊顶+黑色铝方通,墙面为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
⑥展销区170㎡,顶面增加石膏板边条;
⑦会议室52㎡,采用石膏板吊顶+金属木纹板吊顶,墙面为硬包饰面+金属木纹板饰面,60mm高黑钛拉丝不锈钢踢脚线;
⑧直播区72㎡,墙面装饰翻新处理;
⑨拓展空间292㎡,采用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面增加轻钢龙骨+石板造型;
⑩卫生间、控制室、楼梯间、机房等配套用房约202㎡;
配套建设智能化系统,以及开关插座、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安装改造。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内容,符合相关规划、环保要求,并做好与相关工程的衔接工作。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86.93万元,其中**工程费518.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0.63万元,预备费27.9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528.5万元,乡镇自筹58.43万元。
请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控制好概算投资。
请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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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