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市2026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石农【2026】8号)通知,要求建设示范带动****技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公开在**县遴选。
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条件
(******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种植大户仅限申报示范主体。
(二)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指导和培训服务。
(三)具有强化科技、人才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参加各类农业技能培训,2025年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场所、主体优先。
(四)申报者应具备相应的申报资质,省、市、县******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优先。
****示范场所要成方连片且示范展示玉米、小麦、樱桃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交通便利。
二、****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任务
****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是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农业农村局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任务,打造科技支撑乡村产业示范样板。
(二)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三、****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享受待遇
(一)免费享受农业专家指导服务。
****示范场所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补助,对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推广展示、现场观摩等发生的费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试验示范所需的农药、肥料、种子、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
(三)免费获得****农业主推技术。
四、推荐遴选程序
******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上报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考察评审,按照上报品种、地域、规模等情况确定3****示范场所、19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对入选场所、主****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签订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实施场所签订合同。
五、时间安排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13日
申报时间:2026年4月4日至4月14日
报名地址:****308室
咨询电话:031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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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