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已由**市数据局以关于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505-320582-89-01-1594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六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杨舍镇,北起南横套河、南至东南大道,全长约7.1公里。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征地红线内隔离带、预留人行道、苏虞张公路及沙钢立交2个互通区、红线外道路施工清障区修复及苏虞张公路外围节点修复等,绿化工程总面积约88.28万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001009 |
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六标段 |
绿化面积约78261m2;土方场内平衡约22846m3,余土外运、垃圾处置约14702m3;3、景观工程:场地铺装面积约9700m2、种植池、坐凳、溢流堰、树池、沙坑、躺椅、标识牌、廊架、健身器材等;沥青园路面积约9714m2,停车场及沥青道路面积约6570m2,HDPE塑料管排水约1684m,DN600混凝土管约40m,DN300混凝土管约200m,树脂混凝土排水沟约866m、砖砌排水沟约640m,溢流井、井座井盖升降及驿站给水和排水管等;**跨径9.5米,桥宽3.5米桥梁1座;绿化为一级养护,养护期2年。 |
2062.39 |
236 |
2.4 其他:本项目设****集团****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按照****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标书代写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8时30分至2026年04月14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8日9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https://ggzy.****.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已中标本项目东二环快速路绿化修复工程一标段~五标段(标段编号为****001004、****001005、 ****001006 、 ****001007 、 ****001008 )的中标人不再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市****管理处 0512-****1559 。 11. 联系方式(异议)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建设大厦10楼 |
地 址:**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 |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 联 系 人:刘琳玉 |
联 系 人:陆燕静 |
| 电 话:189****9566 |
电 话:051****92066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qq.com |
电子邮箱:****@qq.com |
2026年04月07日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值的单位计入平均值以上的单位,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18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其他:分(投标人信用≤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报价: 8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 其他:/分(投标人信用≤8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绿化工程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页 |
2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2页 |
2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8页 |
4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5页 |
1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不超过页 |
分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采用书面暗标形式,****委员会现场出题,题目应为两道主观题,涉及工程概况和投标技术方案。(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
|
2分 |
|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
不超过页 |
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 1200 万元(含)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 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得 2 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 告金额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 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 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 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业绩需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 视为业绩无效。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2分 |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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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
| 2.3.4(5)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分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1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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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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