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鄞工****公司的委托,就(二次重发)鄞工凤栖产业园及凤起产业园2026-2028年度招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二次重发)鄞工凤栖产业园及凤起产业园2026-2028年度招商服务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鄞工凤栖产业园及凤起产业园2026-2028年度招商服务,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五、项目概况:
****园区基本情况
| 序号 |
园区 名称 |
产权人 |
园区基本情况 |
可出租 总面积 (万m2) |
已出租 面积 (万m2) |
可招租 面积 (万m2) |
出租率 |
| 1 |
凤栖 产业园 |
**** |
位于**区首南街道同谷路558号,总用地面积417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972.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149.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22.91平方米,由2栋8层厂房、2栋4层厂房构成。总车位449个,其中地下车位428个,地面车位21个。 产业定位:以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及电子信息等为主导产业。 |
10.7207 |
0 |
10.7207 |
0% |
| 2 |
凤起 产业园 |
**市鄞工****公司 |
位于**区中河街道凤起路65号。总用地面积3102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738.6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2953.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84.85平方米。主要包括:1号楼15层、2号楼4层、3号楼12层、4号楼4层、5号楼6层、6号楼2层。总车位454个,其中地下车位318个,地面车位42个,停车楼车位94个。 产业定位:以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工业互联网产业为辅导产业。 |
8.452 |
4.5334 |
3.9186 |
53.64% |
| 合计(万m2) |
19.1727 |
4.5334 |
14.6393 |
/ |
|||
备注: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可招租面****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签约的承租户租赁面积和承租户扩大租赁的面积(如有)后的剩余建筑面积为准(招商服务期限内,若非中标人引进的承租户退租,则该部分****园区可招租面积)。
****园区招商目标任务
| 序号 |
服务期限 (每6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 |
园区招商去化率(累计值)完成目标 |
| 第一期 |
第一期服务期结束之日 |
凤栖:累计不低于10%(不含) 凤起:累计不低于10%(不含) |
| 第二期 |
第二期服务期结束之日 |
凤栖:累计不低于40%(不含) 凤起:累计不低于30%(不含) |
| 第三期 |
第三期服务期结束之日 |
凤栖:累计不低于60%(不含) 凤起:累计不低于50%(不含) |
| 第四期 |
第四期服务期结束之日 |
凤栖:累计不低于70%(不含) 凤起:累计不低于60%(不含) |
| 备注:1、各园区招商去化率=****园区累计招商去化面积 divide;各园区可招租面积; 2、****园区的累计招商去化面积、各园区可招租面****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签约的承租户租赁面积和承租户扩大租赁的面积(如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面积为准; 3、招商服务期限内,各园区若非中标人引进的承租户退租,则该部分租赁****园区的可招租面积中; 4、招商去化面积认定:各园区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视为对应部分房屋面积招商完成; 5、招商去化率以%为单位,向下取整。 |
||
(三)招商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如下:
1、招商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招商服务截止时间:两个园区实际出****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签约的承租户租赁面积)均达到95%或服务期限到期之日(以先到达的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六、最高限价:
1、年度招商基础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000.00元/年,最高限价(不含税)****773.59元/年。其中:
(1)凤栖产业园招商基础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000.00元/年,最高限价(不含税)943396.23元/年;
(2)凤起产业园招商基础服务费:最高限价(含税)7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不含税)660377.36元/年。
2、各园区招商佣金:最高限价(含税)为承租户第一年合同不含税基准租金(不扣除免租期和优惠租金)的25%****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签约的承租户除外,续租及原租户扩租不计),最高限价(不含税)为承租户第一年合同不含税基准租金(不扣除免租期和优惠租金)的23.58%****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签约的承租户除外,续租及原租户扩租不计)。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9日16时00分前(**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支付系统使用费,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首页“招标采购项目”或对应栏目中的“采购公告文件”下方的“附件下载”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标书代写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系统使用费150元,支付后不退。项目开标后,平台工作人员会根据付款人填写的开票信息统一开具电子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标书代写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注册成功后,登录该系统参与“缴费”“查看公告及下载文件”等业务操作。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3、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对应栏目中的“采购公告文件”的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费”,再点击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2时00分(**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时间)之前递交到**市**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开标室一(**区蕙江路567号,****医院对面,****中心5楼,靠近1、2、3号电梯),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定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时间)在**市**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开标室一(**区蕙江路567号,****医院对面,****中心5楼,靠近1、2、3号电梯)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代表须严格遵守开标纪律。标书代写
十二、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www.****.com:8080/#/dashboard)”、“****网站(www.****.com)”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市鄞工****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5002
联系地址:**市**区首南中路42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1619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