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广场及**豪庭8号楼南侧地块,原规划条件于2020年7月27日核发。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6956.62平方米(住宅用地1100平方米,服务设施(商服)用地5856.62平方米),容积率≤2.66,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50米;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沿**大街一侧多层建筑退线≥10米;沿**路一侧多层建筑退线≥8米,高层建筑退线≥10米;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3米;绿地率:与一期统一计算≥15%;停车位:住宅≥100%,商业≥0.45/100平方米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规划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场及**豪庭8号楼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听取项目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听证需求,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7日
公示地点:****政府网站、****规划局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项目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公共意见收集途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通讯地址:**县**镇东大街17号
邮编:067399 联系电话:****057/****163
附表
| 用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地下建筑规模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退线 |
停车位 |
|
| 原规划条件 |
6956.62平方米(住宅用地1100平方米,服务设施(商服)用地5856.62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 |
≤2.66 |
—— |
≤45% |
绿地率与一期统一计算≥15% |
≤50米 |
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沿**大街一侧多层建筑退线≥10米;沿**路一侧多层建筑退线≥8米,高层建筑退线≥10米;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3米; |
住宅≥100%,商业≥0.45/100平方米; |
| 变更规划条件 |
6956.62平方米,商业部分>50%、≤55%,居住部分<50%、≥45%; |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
≤2.66 |
—— |
≤45% |
商业部分≥20%、居住部分≥35%; |
≤50米 |
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沿**大街一侧多层建筑退线≥10米;沿**路一侧多层建筑退线≥8米,高层建筑退线≥10米;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3米; |
住宅停车位≥100%,商业停车位:商业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时,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8个车位配建,商业建筑总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车位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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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