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挂出告字〔2026〕01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交易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600万元(含前期经费)。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23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至2026年5月12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时。标书代写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二)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政府地价款的;
6.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380万元。
(二)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亦可用外币(暂限于美元、港币)交纳。如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交纳美元1074万元或港币8413万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下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标书代写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 2 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司,****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公司必须****公司,即竞得人****公司100%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 2 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土地与矿业电子交易系统,由****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将于2026年5月15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九)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交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抵作宗地成交价款。
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使用权的定金,待竞得人按时缴清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和剩余保证金一并退还竞得人,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三)竞价结果通知书;
(四)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保证金不予返还。地价款可分期缴交,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交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50%(定金、剩余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剩余部分土地出让价款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使用权的定金,待竞得人按时缴清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和剩余保证金一并退还,不计利息,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缴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为保证临水(包括江、河、湖、库等)景观**的公共性,地块一线临水界面的建筑布局应开敞通透,避免建设对景观遮挡严重的板式建筑,建筑间口率(建筑总面宽/基地滨水面宽)应当控制在50%以下。
3.地块建设阶段,应加强对建筑布局、形态、高度及风格的精细化管控,避免形成连续压抑的高大界面,塑造通透疏朗、与自然景观和谐统一的滨水风貌。
4.建筑红线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属于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NBXC6-15-02地块**市道路红线一侧建筑红线与计算指标用地界线之间的用地由用地权属单位自建,应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和建设,不得修建围墙、门房等建(构)筑物。临文体中路一侧的用地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的空间沿道路一侧需设置不小于2米的绿化带。
5.NBXC6-15-04地块属于城市公共开敞空间,除用于城镇道路建设和设置出入口以外,其余用地沿道路一侧应根据用地的宽度栽植树木,至少栽植一排,应保证路段内植物栽植和绿道遮阴的连续性,绿化部分用地应大于65%,宜采用乔木、灌木、地被复层栽植形式,且不得用于停车。由NBXC6-15-02地块土地使用权者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配建,建成后无偿移交****事务中心。
6.本地块的排水设计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市政****处理厂处理,若市政污水管网未完善,则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须与城市市政管网衔接,管线工程设计须与总平面图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
7.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商业配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8.自行车(含电动)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惠市自然资函〔2024〕2124号)执行。
9.取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的规划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10.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市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
联系地址:**省**市**区三新南路7号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0752-****413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省**市**区三**路31****中心3号楼
联系人:袁工、白工
联系电话:0752-****02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省公共**交易平台
****网站
****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省**市**区三**路31****中心3号****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029
****
2026年4月3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适建性 |
出让 年限 |
挂牌交易起始价(万元) |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
| GP2026-15 |
**区****片区 |
NBXC6-15-02 |
商业用地 |
30590.55 |
30590.55 |
≤2.5 |
≥30% |
≤35% |
≤76477㎡(其中服务型公寓建筑面积≤50%)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服务型公寓及其配套设施 |
商服用地40年 |
24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