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工程-殷庄站”中水管迁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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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工程-殷庄站”中水管迁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名称:****

2、地址:**省**市**县沱河路133号

3、联系人:付主任

4、电话:139****108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1、名称:****

2、地址:**县河畔雅苑办公楼2楼205室

3、项目负责人:梁工

4、电话:0561-****555,173****8006

三、项目名称

1、名称:“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工程-殷庄站”中水管

迁改工程

四、中标(成交)

1、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2、地址:**省**市浍水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银杏山庄6幢1005室

五、中标(成交)金额:218855.02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招标(采购)日期:2026年3月30日

八、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026年3月31日

十、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县河畔雅苑办公楼2楼205室;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561-****555,173****8006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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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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