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公日用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30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办公日用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康采购2026F****07501 | ****办公日用品采购 | 其他办公用品 | 1 | 批 | ****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满或合同价款满,则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 下第(2)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 (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或以上)比例,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00:00 至 2026年04月16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
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2026年04月30日 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spj.****.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0000****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法:(1)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该季度的供货汇总表、验收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结算资料。采购人需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 (2)审核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束后,****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季度全部货款(支付金额结合季度履约考核结果执行,考核结果扣减的货款部分,不予支付)。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因系统****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泰康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797-****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东门安置点22栋自东向西第壹号二楼
联系方式:0797-****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云芳
电话:07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