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公司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公司、****公司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6- 04- 03 16 : 55 |
| ******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因原有设计设有两张疏散楼梯,暂无空间设置电梯,对日后货物搬运不方便;经业主要求同意设计变更,考虑电梯的增加且少一张疏散楼梯。因本项目为丁类厂房,所以需将每层的建筑面积控制在400㎡以下才可做一张疏散楼梯。每层建筑面积控制在400㎡以下,因此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也相应变化,故要求变更在**市柳市镇长虹村长城路41-43号******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拆扩建项目,该建设项目原工程许可已经建字第****822025GG****568号文件批准,批准建设规模1878.49㎡,变更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66.64㎡,面积减少了111.85㎡。经我局审核,拟准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1、原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98.85㎡,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432.40㎡,保留建筑占地面积为266.45㎡,现更改后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62.94㎡,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396.49㎡,保留建筑占地面积为266.45㎡。建筑密度由原来的64.95%变更为61.61%。 2、原总建筑面积为3230.54㎡,其中**建筑面积为1878.49㎡,保留建筑面积为1352.05㎡,现更改后总建筑面积3118.69㎡(减少了111.85㎡),**建筑面积为1766.64㎡,保留建筑占地面积1352.05㎡。容积率由原来的3.01变更为2.90。 3、其余指标均不变。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服务中心55号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1725 ****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