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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西柯派出所迁建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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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执行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6]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条款中的“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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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6年04月0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6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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