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集团****中心项目永久用电及充电桩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已由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 闽发改备[2019]A010011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五四路218号地块,项目**五四路,南至营迹路,西至树兜河,北****银行大楼及员工宿舍;
2.2. 工程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8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施工至送电验收(含永久用电和充电桩验收)总工期150日历天。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检测验收周期如下:1.深化设计以及设备材料到货时间:(1)永久用电: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分批次到货,并满足招标人的安装进度要求;(2)充电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完成现场勘测、技术说明及深化设计图纸,并报送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确认。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设备材料分批次到货,并满足招标人的安装进度要求;2.安装时间(含到货时间):开工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完成永久用电和充电桩安装及调试;3.检测验收时间:安装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特种设备登记、验收。计划2026年8月完成永久用电供电;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1)永久用电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通电。充电桩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规划验收条件,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获得相应的特检合格证,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给招标人,视作最终验收通过。(2)永久用电及充电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档案资料等满足**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审标准;须配合施工总承包获得**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3)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满足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不低于二星级标准认证。(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叁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3 12:00:00 至 2026-05-07 09:1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保函;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5-07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湖东路154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348,传真:/
联系人: 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六楼,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248,传真:0591-****3248
联系人: 谢启橧、宋斌妹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设局
地址:**市**区津泰路98号
联系电话:0591-****4305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