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需对新生儿专用奶粉进行比选,现我院诚邀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生儿专用奶粉
(三)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四)供货地址:**县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
(五)采购形式:择优比选。根据资质、产品说明、产品规格、报价、每款产品的特殊属性等择优选定,确定相应中选供应商。
(六)采购清单
二、服务要求
(一)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送货物应明确标示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质量保证期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实行)。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成交人接到采购人订货需求后48小时内送货上门,不管需求量的多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送货。免费送货上门,行政上班时间外、周末、节假日做好备货、送货供应。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产品。
3、为确保采购的原装货品的正品性,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对相关货品进行电话或二维码查询等正品验证,通过验证方可验收。在验证过程中如发现有假货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该产品****管理部门。
4、成交人必须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任何一种奶粉从到货当天算起货物有效期至少1年。
5、合同签订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年。
三、结算方式
按实际采买量结算,成交人每次供货入库后,由成交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完税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当批次货款。
四、违约责任
(一)成交人必须保证产品供应的连续性,合同期内出现二次供应不上,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供应不上”包括但不限于:因质量问题需退换货,但无法按期提供新批次合格品;合格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要求;产能、配送能力、库存原材料不足等因素等等。
(二)合同期内,成交人不得恶意停供,否则造成的缺货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若遇可预见性的减产或停产,供应无法保障,成交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
(三)若中途成交人终止**,将被我单位列入自采项目黑名单,不得参与我单位自采活动。
(四)若因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出现的产品问题造成的一系列问题,需由成交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在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准备阶段,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之规定处理。
(二)成交公告发布后,若成交候选人出现无法履行服务的情况,将被我单位列入自采项目黑名单,在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自采询价活动。
六、递交材料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所有产品、随配附件、运输、工具、各种辅材、售后服务、税金、物流配送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次报价按项目附件要求进行报价。
3、所提供的产品仅限于院内不能母乳喂养或母乳不足的婴儿使用。
(三)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奶粉样品。
(六)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限、退换货政策、服务和质量承诺书等。
(七)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本次比选货物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比选公司必须提供足以证明其具有合法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包括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没有提供的则取消资格。
*文件内容须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
七、比选程序及要求
(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3日14:00
地点:****大学****医院**分院(**县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动力楼二楼后勤会议室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比选流程
1、材料初审
资格审查: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产品说明、授权书、承诺书、售后服务等材料。
2、综合择优评定
****小组(需求科室、采购科室、财务科室、监督科室)根据资质、产品说明、产品规格、报价、每款产品的特殊属性等择优选定,确定相应的中选供应商。
3、公示中选结果
八、供应商递交比选资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4月4日-2026年4月13日12: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北厝镇临湖7路2****医院动力楼二楼总务科
联系人:陈女士 0591-****6676
刘先生 0591-****6649
附件:1.****新生儿专用奶粉报价表
2.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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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