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正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结算审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宜正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结算审价)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29万元,国企自筹,已落实 (按折扣率报价,最高响应报价折扣率为100%,年累计支付不超过29万元,含2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项目概况:****因业务需要,对因业务开展所涉及工程结算审核辅助服务,采购工程造价咨询辅助服务若干,具体以实际项目情况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3 家。
2.1 采购范围:****因业务需要,对因业务开展所涉及工程结算审核辅助服务,采购工程造价咨询辅助服务若干,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1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市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①未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②曾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递交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标书代写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5)其他要求:无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1 时间: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此项目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通过邮箱获取,获取需提供: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将以上内容发送到指定邮箱(****@163.com),后由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稿采购文件。
5.1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广场A3座302A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章工 152****4187、177****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