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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03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双水镇子声洲路)》。******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双水镇子声洲路)。
二、批准时间
2026年3月24日。
三、方案情况
本****门市**区双水镇东北村和基背村,共1个地块,用地面积2.2426公顷。根据**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2111公顷,其中园地0.4237公顷、坑塘水面1.5094公顷、农村道路0.0313公顷、沟渠0.1078公顷、设施农用地0.1389公顷;建设用地0.0315公顷,均为村庄,实地为未利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建设用地2.2426公顷,均为公路用地。
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建设用地2.2426公顷,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羡慕准入清单(试行)》,本方案中双水镇子声洲路属于第1种情形中的区域性交通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426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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