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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湘交办农路函〔2026〕10号)要求,我局遵循“应评尽评”的原则,依据《**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衡市交基建字〔2022〕160号)和《**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规〔2022〕22号)等相关文件,对2025年度**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中从业的施工、设计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信用评价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相关项目从业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诉(申诉书需加盖公章,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证据资料应完整、充分),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运输局基本建设科
电话:0734-****042
地址:**市**大道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