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一都水厂)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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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04-03
标 题: ********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 融水利批〔2026〕34号
发布日期: 2026-04-03
有 效 性: 有效
********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融水利批〔2026〕34号
2026-04-03 17:17


****集团****公司:

你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单位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就你司取水许可重新申请批复如下,原融水利批〔2025〕232号文作废:

一、****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位于**省**市**市一都镇一都村旗杆厝。该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自来水,年设计产量31万吨,用水指标为地表水1.05m3/t、地下水1.01m3/t,符合自来水产品的用水定额先进值要求(自来水生产目前**省尚未制定该产品行业用水定额,参考2021年版**省用(取)水定额,先进值为地表水1.05m3/t、地下水1.01m3/t)。

本次****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年取水量为3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7万立方米,地下水15万立方米),取水地点在**省**市福****水库左岸坝上(东经119°10′40.55″,北纬25°45′46.83″)、**省**市****水厂厂区东北侧井群(ZK1供水井东经119°11′35.8",北纬25°46'14.50";ZK2供水井东经119°11′32.93",北纬25°46′11.04";ZK3供水井东经119°11′28.32",北纬25°46′08.06";ZK4供水井东经119°11′28.35",北纬25°46′14.80";ZK5供水井东经119°11′29.82",北纬25°46′13.30")。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取水保证率95%。本项目为已建工程,不存在施工期用水。

二、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水质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行需求。项目运行期用途为制水供水,水厂自身无退水。

三、你司应按照水**论证报告中设计的取水计量方案安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的计量设施,《取水计量管理注意事项》****水利厅官方网站取水许可申请办事指南中下载。

四、你司应加强取用水和节水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国家、**省用水定额要求。

五、你司应按照取用水相关要求履行计划用水管理、按规定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定期上传取水计量现场照片、依法缴纳水**税。

六、你司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机关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七、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八、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局申请取水许可。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十、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司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集团****公司****水厂)取水项目水**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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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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