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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原铁矿破碎、磁选系统技术改造,**铜锌铅浮选生产线,改造后破碎系统处理原矿 25 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省海西州格尔****开发区冶金工业小区
联 系 人:贺鑫 联系电话:153****080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 址:**市**区体育巷 9 号 1 号楼 12017 室
联 系 人:周学荣
电 话:132****110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2)进行社会公众参与调查时表达相关意见。建设单位将公众参与调查单独****管理部门呈报。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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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