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对9号楼2#电梯、3号楼电梯及4号楼电梯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要求。本项目将通过院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3台电梯安全隐患维修改造服务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备注:上述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整改需求调整采购内容及数量。
二、定标方式
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由我院3人或以****小组,对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少于3家供应商,按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非唯一(即存在相同最低报价的情况),则通过二次竞价择优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方,若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标书代写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及固定的生产经营与服务场地,且须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处以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于处罚期内)。
若满足上述6项要求,投标方须以承诺函形式提交响应,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复印件(许可子项目需包含“安装(含修理)”或“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为B级及以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投标,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填报完整的报价单(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方核算后的确认报价及分项报价);
4.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承诺整改后电梯符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标准,并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检测部门验收。
投标材料需包含一正二副共三份,报价单须单独成页,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所有纸质投标材料(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需密封,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密封外包装应至少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等信息;若未按此要求标记,导致投标材料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收取保证金。
(五)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10日内与我院签订服务采购合同;若逾期未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六)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提供的配件为假冒伪劣产品、整改后电梯未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整改,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给我院造成损失,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我院将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七)整改工期及验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在30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检测部门验收(若需),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八)付款方式
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等结账所需票据;财务部门收到票据后,原则上应在2个月内结清货款。
四、报名方式
投标人必须于2026年4月9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复印件(许可子项目需包含“安装(含修理)”或“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为B级及以上)复印件(非法人现场报名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提交至我院总务科(一号楼4层403)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于****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4月9日。
六、采购会时间
2026年4月10日9:30开始。
七、投标材料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6年4月10日8:00-9:30(**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省**县新桥镇新桥村杨背巷53号****四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范女士、温先生;联系电话:0597-****387
(四)递交要求:投标材料须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不符合密封、签署或装订要求的投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八、免责声明
(一)信息发布免责
1.本次采购公告仅用于告知采购信息。采购方已尽力确保公告内容准确完整,但不保证信息绝对精确,因信息传输延迟、遗漏、错误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信息偏差,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采购公告的更新与补充信息,因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导致投标失误等后果,采购方无需承担责任。
(二)资质审查免责
1.采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仅作形式审查,不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伪造资质等情况,一经查实,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查,不代表采购方对其实际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等作出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整改、交付合格成果等,采购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流程免责
1.****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组织采购活动,但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采购流程中断、延迟或变更的,采购方有权暂停、终止或调整采购活动,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按既定评审标准与程序独立评审,采购方不干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仅作为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参考,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审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且无需就调整原因向未中标供应商作出解释。
(四)服务质量与售后免责
1.供应商提供的电梯整改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公告具体要求,服务质量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整改后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维修、返工等,但不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责任。
2.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因未履行售后服务义务产生的纠纷与损失,与采购方无关。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免责
1.本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因采购活动引发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过程中,采购方无需承担因供应商采取不当维权方式产生的任何费用与责任。
(六)其他免责事项
1.采购方对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技术等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承担责任,供应商应确保其投标行为及所使用的产品、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2.非因采购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采购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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