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现就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澄清说明,本补遗书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一、补充内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3条“本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现补充明确为:3.3 本项目所涉****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其他说明
无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广场路1号
联 系 人:任明富
联系电话:0934-****090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九**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
联 系 人:李康
电 话:199****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