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HMYZ-NH-13、HMYZ-HY-B-01--03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老**A-23-04等地块规划调整进行公告。
HMYZ-NH-13地块位于**市**区**乡境内、用地面积约68.29亩;HMYZ-NH-14地块位于**市**区**乡境内、用地面积约10.44亩;HMYZ-HY-B-01--03地块****花园乡境内、总用地面积约1164.64亩;S-01-05地块位于**市**区,G30 连霍高速公路一侧,用地面积约9亩;老**A-23-04地块位于**市**区,用地面积约2.55亩;老**D-06-02地块位于**市**区,用地面积约0.82亩;老**B-23-06地块位于**市**区,用地面积约37.6亩;老**A-27-02地块位于**市**区,用地面积约212.2亩;老**A-27-03地块位于**市**区,用地面积约5.55亩。
公告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
公告时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拨打联系电话方式******局。
公告方式:****政府网http://www.****.cn/
联系电话:0902-****376
附件:1.HMYZ-NH-13、HMYZ-HY-B-01--03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清单
2.HMYZ-NH-13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3.HMYZ-NH-14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4.HMYZ-HY-B-01--03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5.S-01-05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6.老**A-23-04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7.老**D-06-02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8.老**B-23-06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
9.老**A-27-02、A-27-03地块详细规划-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