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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报市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0781-89-01-354666)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市水步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平整产业平台场地约700亩,**配套厂房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园区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约22000平方米,**物流设施约5300平方米;**园区通勤路网约700米,配套给水管线、雨水管渠、污水管网、通信套管、电力套管各700米;****停车场位180个、预留建设充电桩90个。
四、****政府****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7687.36万元,其中:**工程费23696.23万元,勘察费260.66万元,设计费656.84万元,监理费451.58万元,预备费2094.75万元,其他费10527.30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资金(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市本级无资**排。
六、批复相关文件:****办公室《关于同意****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立项的复函》、****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地意见及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 、****政府、****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