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包 |
| 工程类型 |
**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东管审备(2026)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包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西环路以东,通洋南路以西,**路两侧_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812万元,项目主要涉及**路两侧10kv线路地埋及配套的电力设备,具体如下:1.**160平方米开关站1座,开关站规格2进10出,2回进线、10回出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2.**电缆约8.11km、电缆通道约6.24km、电缆井约137只、分支箱11只、欧式箱变2只、环网柜19只。**高新区泛半导体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45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注:投标系统中服务期限和工期均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之和)
设计周期:2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日历天内完善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同时做好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准备工作,汇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到业主单位意见后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报审工作。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5月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9月25 日。
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 120日历天”填写。
2.1.5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投标系统中质量目标暂填: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土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设备采购、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老旧线路拆除及施工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环评、安评、稳评、专家评审费等一切第三方费用。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a和 b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牵头单位提供);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注:①根据建办厅函〔2025〕13 号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杆线迁移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业绩满足上述要求】。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施工合同(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3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1 年 3月1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②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 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标书代写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及证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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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5家的取前5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5家(含5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如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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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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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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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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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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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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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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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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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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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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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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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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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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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委托代理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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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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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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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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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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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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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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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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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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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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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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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业绩:1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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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K)为评标基准价。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5.5%、6%、6.5%、7%。标书代写 2、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3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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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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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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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2分) 。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电力要求。(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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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技术方案(15分) |
1.供配电设施布局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系统配置、平面布置。(0-3分) 2.高压设备配置、继电保护配置、高压线缆配置合理。(0-3分) 3.满足高压供电管网布局、安全距离要求。(0-3分) 4.满足项目经济性、合理性、能效能耗要求。(0-3分) 5.满足项目周期合理性配置、优化供电分步实施设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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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设计深度(5分) |
1.设计文件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系统图、系统配置图(0-2分)。 2.设计文件是否包括配套建设要求图、低压干线图、计量装置配置图(0-2分)。 3.设计文件是否包括接入线路与现有电力管网适配合理性, 电力管道走向、管井的建设要求图。(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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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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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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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第一阶段:先进行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在21分以上(含21分)为合格,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方案设计文件的得分】。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5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所有投标人的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未中标的设计单位所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报价等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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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K)为评标基准价。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5.5%、6%、6.5%、7%。标书代写 2、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3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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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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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暗标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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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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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施工管理方案(3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施工现场管理(临时线路的设置、设备摆放、矛盾的协调、停电计划的安排等)、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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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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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出一页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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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2分)(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分。注:上述要求中同一类型证书或同一人员有多种类型证书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提供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期的均不得计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使用电子证书(必须本人签字并在有效期内),纸质注册证书无效。)。上述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份至2026年3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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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业绩 (1分) |
企业类似业绩(1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资审业绩可计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杆线迁移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每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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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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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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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21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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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参与后续评审;第一阶段的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5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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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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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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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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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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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1 |
定标标准 |
****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1)企业自有或租赁带电作业车两台及中压发电车组两台设备;(2)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财务状况;(3)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4)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摸排的深度,施工期间周边临时居民用电的安排措施及保障方案;(5)项目经理答辩;(6)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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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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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4月3日 17时30分至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
联系人: 吴伟伟
电话: 138****4488
传真: /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__**市**镇宁**路195号
联系人:______耿和美___________
电话:__151****8355/187****0616______
项目负责人:朱卫华
传真:_________耿和美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226400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qq.com_________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513—****120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