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度市政类(含绿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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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市政类(含绿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市政类(含绿化)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第2期(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6年度市政类(含绿化)零星维修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度市政类(含绿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南****园区。

2.3 建设内容:****中心休闲旅游商圈等范围内内部道路维修、管道维修、地面维修、吊装、绿化等小型项目的施工和维修,具体以甲方派工单为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工程规模:约人民币5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人民币50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苏通乐园等范围内内部道路维修、管道维修、地面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以甲方派工单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一年。合同施工费满50万元或合同履行期限满12个月,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履约期间,按考核标准要求考核不通过,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有义务及时核对项目累计金额,如最终结算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乙方认可该部分为让利,超出部分甲方无需支付。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均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外省按其规定执行。

(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③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④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标书代写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标书代写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3.9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7时 00分至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标书代写

(6)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8503、199****8658。

(7)投标保证金:10000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主要负责人:徐永强

相关负责人:吴平

联系人:贲智涵

电话:182****9106

电话:180****8292

传真:/

项目负责人:贲智涵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园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910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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