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和综合赋能平台项目咨询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20
**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和综合赋能平台项目咨询设计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组人员: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 1 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类(或智慧(或智能)交通类,或车联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注:(3)“智慧(智能)交通类”包括智慧交通或智能交通或智能运输等交通类。”标书代写
我单位拟采用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为2015年评定的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当时****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审标准,无智慧(或智能)交通类相关细分专业,交通相关专业为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专业工作内容包括交通运输设计、交通工程设计、交通控制系统、总图运输、城市轨道运输、城市轨道车辆、城市轨道线路工程、城市轨道电务,内容涵盖智慧(智能)交通类。
附:****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链接详见附件
图片详见附件
请明确投标人提供技术负责人2015年评定的“交通运输”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附上述官网信息截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
答: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要求对城市地面连片区域(约 20 余个路口)分级部署 5G-V2X RSU 通信设备、增强感知设备、边缘计算系统(MEC)等设备,但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0个路口的范围及位置,无法对现场基础设施进行调研分析。
请明确20个路口的具体范围。
答:路口建设范围和位置当前未明确,需要在设计阶段再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是否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1.1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任意一方满足招标公告3.1.1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即可。
第二部分
1、智慧交通、智能交通、智能运输等交通类符合其一,即满足“智慧(智能)交通类”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承接过”调整为“投标人独立承接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接过”。
3、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中:“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时间为准”调整为“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设计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定期开展设计回访并提交回访材料,定期参加工程例会,解决现场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设计文件修改、补充和更正,负责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交项目后评估报告,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该承诺中标后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唐模路111号管廊大厦
联系人:许金鑫
电 话:0551-****2360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6年4月3日
原项目名称:**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和综合赋能平台项目咨询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20
**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和综合赋能平台项目咨询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第3条中:“投标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 2 分,没有或无效的不得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得 2 分,没有或无效的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唐模路111号管廊大厦
联系人:许金鑫
电 话:0551-****2360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