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人地址:**市人民中路316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宣传品采购
四、项目预算:75000元
五、项目内容:按如下要求制作宣传品,所有宣传品均需根据要求印刷“****”或相关logo
六、供货期限:自收到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具时间须为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加急标书代写
携带有****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携带宣传品样品。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开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7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15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人民中路316****中心9楼)。加急标书代写
九、中标人确定
(一)最高限价
1.本次宣传品最高限价见附表;
2.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认为最高限价低于企业成本的,可自动放弃。
(二)成交办法
1.投标人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2.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文件和样品质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选取报价最低且符合标准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报价相同,****小组现场审议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3.****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
(三)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将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未完成合同签订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中标候选人并再次公示。
联系人:张楠楠、陈梦霞
联系电话:05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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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