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一期厂房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一期厂房设施改造项目****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6】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园区内1号、8号、10号厂房进行系统性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5662.26平方米。主体结构不变。
2.2建设地点:**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一期。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一期厂房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3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849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田宇
电 话:0955-****3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虹桥路**大厦B座13楼
联 系 人:张利军
电 话:158****1996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