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名称华福大道北段66号星火大厦C303-7 | 目录不动产类/商业类/商铺 |
| 所在地华福大道北段66号星火大厦C303-7查看位置 | |
| 租赁面积6 平方米 | 租赁时长12 月 |
| 租赁单价99.67 元/平方米/月 | 起始价7176.24 元 |
| 资产详情描述
资产位于华福大道北段66号星火大厦C303-7,面积约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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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由其所有方全权委托****负责管理,承租后需与标的所有方、管理方和承租方签三方租赁协议。
2.标的位置系招租方自行编写 。
3.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扣除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装修现状;(2)标的周边楼盘入住现状、商业配套现状; (3)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在线公开竞价”竞价模式,竞租方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在线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不含报价)并完成初始报价后,进入竞价大厅参与多次匿名公开竞价(包1 涨价基数为10.00元),每一次报价须按涨价基数的整数倍调增,最后提交的竞价价将作为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