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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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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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物管城市)服务采购(1年)

合同金额(元):****6598.77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保洁服务范围核减
自2026年1月1日起,乙方保洁服务范围核减以下三条内部道路,具体核减面积如下:
1. 科技南四路(一级道路):机动车道1230.83㎡、人行道232.51㎡、绿化面积263.52㎡;
2. 蔚蓝一路(二级道路):人行道2481.75㎡、绿化面积430.01㎡(无机动车道);
3. 蔚蓝三路(二级道路):人行道1441.88㎡(无机动车道、无绿化面积)。
以上三条道路合计核减保洁服务面积6080.50㎡。
(二)服务费用调整
1、费用核减核算:依据本项目招标保洁单价(一级路24.46元/㎡/年、二级路18.01元/㎡/年、绿化区域3.13元/㎡/年)及中标下浮率0.0074%核算,上述三条道路全年保洁服务费为108620.58元。结合本次续签服务期4个月,对应核减服务费用为108620.58÷12×4=36206.86元(大写:叁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捌角陆分)。
2、合同经费条款变更:原合同第五条“合同经费及付款方式”第1款中“本项目的合同含税总价为****6598.77元(大写:贰仟肆佰肆拾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柒分),本金额为合同期内总支付金额上限”,以及《项目服务经费情况一览表》中“清扫保洁项目总合同经费****1844.48元,月合同经费****461.12元”,均变更为:本项目的合同含税总价为****0391.91元(大写:贰仟肆佰叁拾柒万零叁佰玖拾壹元玖角壹分),本金额为合同期内总支付金额上限。其中清扫保洁项目总合同经费****5637.62元,月合同经费****409.405元。
3、责任与费用约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服务期内,乙方无需对上述三条核减道路履行清扫保洁义务,甲方亦无需就该三条道路向乙方支付任何保洁服务费用。
4、已付款项抵扣:甲方已按原合同标准支付乙方2026年1-2月服务费用,其中对应上述三条道路的经费为36206.86÷2=18103.43元,该笔款项由甲方在支付乙方2026年3月份服务费用时予以等额扣除。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区财政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区“物业城市”改革项目)的整改要求,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实确认,原合同约定的清扫保洁范围内,科技南四路、蔚蓝一路、蔚蓝三路为内部道路,不属于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范畴,无需乙方对上述道路开展保洁作业,应在2026年度续签服务期内予以核减。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服务期内的服务范围调整、服务费用核减等相关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大道26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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