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环发〔2O23〕2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公开我委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推动充电设施建设,优化智能供热服务,深化绿色出行体系建设,推进**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规划,开展居住小区(村)可回收物试点,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产品。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了《****推进美丽**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动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发挥好道路扬尘治理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检查执法工作,持续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协调推进西五环宛平段交通噪音治理工程。
(三)持续抓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截至2025年底,我委已完成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的整改回复工作,完成了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销号工作;已完成了**市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的整改销号工作;已完成了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信访件的整改回复工作。
二、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发挥好道路扬尘治理机制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区辖区实际,针对季节性和突出性问题采取对应措施,做好常态化降尘工作。
(二)继续指导督促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研究制定区属道路保洁企业监督与跟踪指导办法,积极借鉴其他区先进经验,及时调整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和考核细则,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提升道路保洁作业定额标准,推动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管理形成良性循环。
(三)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各环节排查中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九个一律”追责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继续做好环卫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新能源化进程推进,严格执行市城市管理委明确的车辆新能源化数量、指标要求。
(五)继续做好本行业线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VOC建筑产品、落实抑尘苫盖工作,发挥好行业带头作用。
(六)继续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按照区生态局预警信息,全力配合做好削峰减速和减排工作。
(七)扎实推进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的整改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