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28号
****委员会,****:
《****基地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区马田街道,总投资约23亿元,计划于2031年9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凝血因子生产线、白蛋白生产线、球蛋白生产线、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生产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处理投料血浆量1200吨的血液制品,年产各类血液制品约1656万瓶,其中凝血因子类176万瓶/年、白蛋白类435万瓶/年、球蛋白类345万瓶/年、特异性免疫球蛋白700万瓶/年;主要建筑物为7栋生产厂房、2栋仓库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包括原材料接收及保存、控制条件分离、产品精制、除菌分装、产品检定与包装五大核心工序。原材料接收及保存工序:各采血站将血浆分装冷冻,经冷冻运输车运送至厂区冷库储存;控制条件分离工序:采用低温乙醇法,通过调节酸碱度值、乙醇浓度和温度逐级分离血浆中的蛋白质,得到粗产品;产品精制工序:对粗产品进行超滤、除菌、病毒灭活,并根据产品需求添加辅助材料配制为半成品;除菌分装工序:对半成品进行除菌处理,并按规格分装,干粉产品需经真空冻干;产品检定及包装工序:对产品进行检验、包装并入库。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1套融浆单元(功率65千瓦、2级能效),1套凝血酶原复合物吸附单元(功率60千瓦、2级能效),1套纤原后制作反应单元(功率60千瓦、2级能效),1套人白反应单元(功率180千瓦、2级能效),1套丙球反应单元(功率68千瓦、2级能效),2套反应配液单元(1套功率160千瓦、1套功率35千瓦、均为2级能效),3套配液单元(1套功率165千瓦、1套功率105千瓦、1套功率30千瓦,均为2级能效),1套低温酒精分配单元(功率70千瓦、2级能效),1套灭活单元(功率240千瓦、2级能效),6台隧道烘箱(功率125千瓦、2级能效),16台冻干机(功率238千瓦、2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1台水冷变频螺杆式空压机(功率200千瓦、排气压力0.8兆帕、产气量34.1立方米/分钟,2级能效),4台水冷定频螺杆式空压机(功率200千瓦、排气压力0.8兆帕、产气量33.1立方米/分钟,2级能效),3套纯水系统(功率90千瓦、2级能效),1台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功率1049千瓦、制冷量5500千瓦、2级能效),4台定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功率994.7千瓦、制冷量5500千瓦、2级能效),2台变频螺杆式冷水机组(功率236.2千瓦、制冷量1316千瓦、2级能效),7台水冷乙二醇机组(3台功率366.6千瓦、制冷量1200千瓦,2台功率227.8千瓦、制冷量500千瓦,2台功率424千瓦、制冷量700千瓦),15台变压器(7台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08千瓦、负载损耗15.445千瓦,2台容量2000千伏安、空载损耗1.760千瓦、负载损耗13.005千瓦,5台容量1600千伏安、空载损耗1.415千瓦、负载损耗10.555千瓦,1台容量1000千伏安、空载损耗1.020千瓦、负载损耗7.315千瓦,均为1级能效),以及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1787.46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802.5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79.33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35.84吨。项目血浆处理量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9.553千克标准煤/千克,血液制品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6.922吨标准煤/万瓶。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6316.96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6256.35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30060.60吨。项目血浆处理量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03吨二氧化碳/千克,血液制品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21.93吨二氧化碳/万瓶,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0.209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根据不同产品生产需求进行细化布置,将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环境要求相似的区域相邻设置,便于进行集中环境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对低温乙醇法分离工段的制冷系统进行余热回收,将制冷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利用于原辅材料溶解等需加热的工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3.统筹离心、超滤、冻干等高耗能设备生产计划,实现满负荷连续运行,避免设备频繁启停造成能源浪费。
4.优化冷库及低温生产工段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冷量损耗;对各类废弃热媒、冷媒进行回收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2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委员会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委员会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